各单位:
为做好广西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工作,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018—2020年滚动规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本轮申报重点择优支持具有学科优势和研究实力的我区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限用于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提升科技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能力。
申报单位应为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所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中央高校、中央科研院所、中央企业等中央预算单位不在支持范围。
(二)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本轮申报重点择优支持在我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其围绕研究开发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我区发展相关特色优势学科和解决九张创新发展名片产业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三)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本轮申报重点择优支持在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引进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双创加速服务平台。支持以政府采购的方式为高成长性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实战型课程培训。支持孵化器开展各类专业服务,在机械、电子、生物、医药、食品、软件等领域建设开放式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本轮申报重点择优支持我区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符合科技扶贫、体现农村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公益性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的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具有技术支撑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出限制
专项资金采用直接补助或后补助方式;原则上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专项资金预算不能列支间接费用(含绩效及项目单位管理费等支出)。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
1.本轮申报同一单位限申请1个项目,学校择优推荐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2.限制历年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的个人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2018—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纸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附件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为原件,原件请在封面标注“原件”字样),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1208室,文件电子版(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名称)发送至gxmukjc@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5358263。
科技处
2017年12月20日